各處(室)、系(部)、工會、中心、圖書館、電大分校、研究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 2019 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整 2019 年勞動節假期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現將我院 2019 年清明
節勞動節端午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放假安排
清明 節 :4 月 5 日至 7 日放假,共 3 天,8 日上班上課。
勞動節 :5 月 1 日至 5 日放假,共 5 天,6 日上班上課;
4 月 28 日(周日)上班上課,補 5 月 2 日(周四)的課。
端午 節 :6 月 7 日、8 日放假,共 2 天,9 日(周日)上
班上課,補 6 月 7 日(周五)的課。
二、請各部門、系部認真執行調課、調休安排,教務處做好所調課程的檢查工作,紀檢監察審計處、組織統戰人事部做好教職工值班、出勤監督檢查工作。
三 、放假前,各部門、系部要進行防火、防水、防盜等安全檢查,安全管理處做好檢查監督。
四 、放假期間,學院實行值班制度。學院值班安排見附2件,學生工作部值班安排按原有計劃進行。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記錄并按要求做好記錄上報工作,要堅守崗位,不準擅自脫崗、離崗,紀檢監察審計處要加大對值班情
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如脫崗(離崗),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值班人員負責。遇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
五 、各系(部)及班主任要準確掌握學生在(離)校的情況,做好假期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學生離校時要按學院
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并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出行。
六 、假期結束后,各部門、系部要檢查本系(部)教職工及學生到校上班、上課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分別報告組織統戰人事部和學生工作部。組織統戰人事部和學生工作部匯總后,將上班、上課情況在全院范圍內通報或公示。
七、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嚴禁借節日之機違規用公款吃喝、進行非公務接待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獎金;違規用公款發放和贈送購物卡、各類消費卡;違規用公款宴請、旅游和贈送粽子等節禮;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違規組織隱秘聚會;違規出入私人會所等隱秘場所以及參與賭博;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并借機斂財等違規違紀行為。學院紀委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
要嚴肅查處,并對相關責任人嚴格實施問責。
八 、放假期間,黨政辦公室要安排好假期文件收發和信息報送工作,要加強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干部要帶頭嚴格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