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美育名師工作室
申報要求
一、申報范圍
全區普通高校在職在崗藝術類、美學、文史哲等學科專業的工作室,工作室主持人原則上為非現任校級領導。每校限報2個工作室。
二、申報條件
名師工作室人員結構合理、規模適度,具有健全的工作機制,相對穩定的活動場所和經費保障等條件,建設周期為2年(2023—2025),具體條件如下:
(一)主持人要求
美育名師工作室實行主持人負責制,設主持人1名,年齡原則上58周歲以下,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具備較強影響力,從事美育相關教育教學、管理及實踐工作5年以上,確保在職期間能完成至少一屆(兩年)工作室任務。
(二)團隊成員要求
團隊教師不少于15名,其中一線教師不少于80%,需包含:顧問1人,原則上邀請國內著名美育專家擔任;助手1人,原則上由主持人所在單位選派,確有非主持人所在單位的人員,愿意且能夠承擔并完成助手職責的,可以考慮安排;中小學骨干教師1人和其他成員。主要成員年齡50周歲以下,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其中:校外成員不少于5名,且欠發達地區教師不少于1名,條件允許可帶中小學美育骨干教師)。
(三)工作室成員素質和能力要求
1.具備堅定的政治素養。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具備高尚師德師風,無違反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的情況。工作室成員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積極履行相應職責。
2.具備扎實的學術積累。主持人應具有扎實的美育理論基礎和成熟的教學理念,長期從事一線公共美育教學工作,勇于創新,積極推動學校美育建設,結合專業領域深入探索并開展美育教學與實踐,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新,教學科研成果和教育質量突出,有較強的組織、規劃、管理和教育信息化應用能力,在美育教育領域和社會面具有一定影響力。成員中至少有5 人能發揮學科專業示范引領作用,其他成員在美育教學、科研或實踐方面有一定的成果。
3.具備培養美育名師的能力。主持人和成員能夠帶教中青年骨干教師,引領和帶動教師開展深入細致的理論研究和行動研究,積極撰寫教育教學總結、論文和調查報告、研究報告等,提高教師教學實踐能力。指導培養青年教師至少有2人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教學、科研和實踐等方面的獎項,具備較強的教研和實踐能力。
4.具備較強的科研實踐能力。主持人需主持自治區級或參與國家級美育(人文藝術素質教育)科研項目;在自治區級及以上刊物公開發表美育(人文藝術素質教育)研究論文(第一作者)或出版學術著作。曾獲得自治區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精品課程/一流課程;屬于全國或自治區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項目組核心成員;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中,本人獲得或指導學生獲得自治區級一等獎或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積極組織學校開展或組織學生參與美育教學和實踐品牌活動項目,對拓展豐富美育實踐活動起到明顯效果。
三、職責任務
(一)加強工作室建設的組織保障
入選工作室的院校要重視美育名師工作室的評建工作,加大工作室建設支持力度,完善工作機制,建強師資隊伍,配齊硬件設施,落實資金保障,每年給予工作室相應美育專項經費支持,保障教研、教學與實踐工作順利開展。
(二)主持人全面負責工作室建設
工作室主持人要以深化美育教學改革為中心,明確工作目標和研究方向,組織全體成員重點抓好工作室工作制度與團隊文化建設、美育課程、教材與教學管理體系建設;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學術研討、經驗交流、優秀成果展示、校園藝術實踐推廣等活動;主持人應率先垂范,通過言傳身教帶動團隊成員更新美育理念,改進工作方法,完善教學機制,根據成員的年齡、專業、專長等特點,形成可持續良性發展梯隊,使每一名成員都能得到充分發展和全面提高。
(三)促進團隊教師專業能力建設
要夯實骨干教師的藝術基礎知識與基本功教學成效,加強課程研發、課程實施、教學設計等能力的培育,全面提升教師個人專業水平;加強校內外聯系,形成美育工作向社會輻射的效力;通過開展專項調研、申報專項課題、參與學術會議、搭建優質課程、撰寫科研論文、編著教材、美育浸潤幫扶等形式,吸收先進經驗和研究成果,促進人才培養等工作扎實落地,形成切實可行、多方協作、成效顯著的美育工作模式。
(四)積極開展摸底調研推進教學與實踐改革
工作室成員每學期的始末要協助所在學校教務處進行美育開展情況(包括課程設置、教學評價、美育實踐等)摸底調研及數據收集整理。通過數據分析,為學校美育工作提供可操作性強的工作計劃和建議。工作室要在學校美育現狀的基礎上,創新思維、穩步推進,通過集中研討、聽課摩課、交流調研等方式,總結出一套教學新模式,形成完整的教育教學資源(包括教案、課件、教學方法、教學總結、微課、慕課等文字或互聯網影視資源),落實到課堂教學中,切實提高學生的美學美育理論認知、藝術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通過豐富的課外實踐和競賽活動,提高學生審美體驗,營造優質校園文化氛圍,并鼓勵學生掌握1-2項藝術專項特長。
(五)開發整合教育教學優質資源,加強展示與交流
名師工作室要根據本學科特點和本工作室目標系統地建立教育教學線上與線下資源庫,建立自己的公眾號等網絡平臺,作為工作動態發布、成果輻射推廣和資源生成整合的中心,同時依托“國家職業教育智慧教育平臺”、“國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臺”和“內蒙古教育云平臺”,積極開發、整合并上傳優質數字教育教學課程資源,扎實開展線上線下教研交流、主題研修、案例分析、專題研究等學科教研工作。每年至少參與或組織1次本學科全區美育教學工作研修或交流活動,以公開課、學術報告會、教學展示、競賽、培訓講座、研討會、送課(培)到校等形式,廣泛交流美育教學經驗,學習、借鑒、推廣優質教學成果,實現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共享。
(六)加強師資培訓和幫扶
工作室要加強鄉村教師師資培訓,持續對口幫扶1個以上鄉鎮或旗(縣)的中小學校,針對鄉村基層藝術教師,尤其是兼職藝術教師,開展系統培訓,包括美育價值、教學方法與設計、示范課程等內容,著力提高教師美育素養、教學能力、育人效能和職業道德水平,切實解決基層美育師資隊伍薄弱問題。要加強學校美育工作相關負責人專項培訓,成員每年要在所屬學校或地區舉行1次以上的美育教師專項培訓,加強工作經驗和成果分享,進一步促進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推動美育工作創新、高質量發展。
附件6
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美育名師工作室
申 報 表
單 位
工作室名稱
主持人姓名
學 科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制
二〇二三年二月
一、主持人基本情況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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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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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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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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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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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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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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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 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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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任 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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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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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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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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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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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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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美育相關教 育教學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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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基本情況 |
需達到至少任意2項: £指導教師獲自治區級及以上教學或科研獎項。 £組織學校開展或組織學生參與美育教學和實踐活動品牌項目至少1項,對拓展豐富學生美育實踐活動具有實效。 □主持自治區級美育(人文藝術素質教育)科研項目1項,或作為成員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以上(排名前三)。 □在自治區級刊物公開發表美育(人文藝術素質教育)研究論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國家級核心期刊1篇以上(第一作者)/出版學術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 |
需達到至少任意2項: □獲得自治區級教學成果獎1項(排名前三),或國家級教學成果獎1項(排名前六)。 □獲得自治區級精品課程/一流課程1項(排名前五),或國家級精品課/一流課程1項(排名前八)。 □全國或自治區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項目核心成員。 □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中,本人獲得或指導學生獲得自治區級一等獎或國家級三等獎以上。 |
榮譽職務(稱號)及授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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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何種學術團體并擔任的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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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何地受何 獎勵、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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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人 主 要 學 歷 及 工 作 經 歷 |
起止時間 |
在何地、何單位任職(或學習) |
證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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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五 年 主 講 課 程 |
年度(學期) |
課程名稱 |
學 時 |
授課對象 |
總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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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能力(主持或參與自治區級以上科研項目) |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
項目經費 (萬元) |
項目進展情況 |
項目來源 |
主持/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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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第一作者發表論文) |
題 目 |
刊物名稱(刊號) |
刊物主辦單位 |
發表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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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教材(前三名) |
書名(書號) |
作者名次 |
書寫字數(章節) |
出版單位 |
出版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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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工作獲獎情況 |
名 稱 |
作者名次 |
級 別 |
頒發單位 |
頒發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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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青年骨干教師情況 |
(如課堂教學、教研能力、科學研究、社會實踐等情況。) |
教學改革成果、課程研發、教學方法、創新實踐、專利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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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成果社會推廣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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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團隊成員基本情況
工作室成員主要情況(成員10人以上) |
姓 名 |
年 齡 |
職 稱 |
專業技術資格 |
任教學科 |
研究方向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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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成員分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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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學校開展或學生參與美育教學和實踐活動品牌項目 |
時間 |
活動名稱 |
參與人數 |
取得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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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育名師工作室建設目標和成果
總體目標、實施思路以及預期成果、輻射影響(含二年的目標任務、管理思路、主要措施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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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現有建設成果,包括團隊成員在教學、培訓、教研等方面的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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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硬件、經費、政策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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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薦評審
學 校 推 薦 意 見 |
(包括是否同意籌建美育名師工作室、團隊師德師風建設、團隊社會影響、主要業績、提供的后勤保障等)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自 治 區 教 育 廳 審 核 意 見 |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美育名師工作室匯總表
單位(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手機):
工作室名稱 |
主持人姓名 |
性別 |
年齡 |
學歷(學位) |
專業技術資格 |
任教學科 |
任教 學段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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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美育名師工作室
申報材料目錄
(申報書、佐證材料各2份)
一、身份證復印件(1份)…………………………( )
二、證書復印件(各1份)
(一)學歷、資格、榮譽證書……………………( )
(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
(三)相關獎勵證書(近5年)……………………( )
三、工作室組織開展的美育教學和實踐活動
(一)組織學校開展美育教學和實踐品牌活動…( )
(二)組織學生參與美育實踐活動………………( )
(三)其他佐證材料………………………………( )
四、教學科研材料…………………………………( )
五、相關材料
(一)推薦報告……………………………………( )
(二)事跡材料……………………………………( )
(三)教學測評課(附光盤及教學計劃)………( )
(四)培養、指導青年教師………………………( )
(五)其他材料……………………………………( )
注:電子版材料與紙質材料內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