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手資格
(二)具體安排
1.賽事展演期間相關費用均由自治區教育廳撥付“十佳校園歌手”大賽專項經費承擔。
2.本次大賽分為系部推優賽、學院選拔賽。
3.院團委統一搭建系賽舞臺、系部推優賽由各系團總支自行制定方案組織完成,所需物料由團委統一提供,學院選拔賽由團委統一組織完成。
4.“十佳校園歌手”選拔賽采用集中報名,時間為2025年4月1-3日,地點為食堂門口,報名階段所需物料由團委統一提供。
5.4月7日-5月10日在操場舉辦系部推優賽,按照抽簽順序展演。
6.5月20日在操場舉辦學院選拔賽,每系前3名進入學院選拔賽。
7.系部推優賽可以個人或團隊組合形式,鼓勵選手與其他藝術形式(如舞蹈、戲劇、朗誦等)結合,進行跨界合作表演,展現音樂的多樣性和包容性,學院選拔賽限獨唱。
8.各團總支要及時將展演活動開展情況以圖文、視頻、評論報道等形式在本系媒體平臺發布,并投稿至共青團微信群。
(三)選曲要求
1.參賽曲目由選手自行選擇,推優賽由團總支負責審核、選拔賽由團委負責審核。
2.選曲應符合比賽主題要求,體現正確的價值觀,內容積極向上,鼓勵選手演唱原創曲目,鼓勵融合運用國潮音樂元素、呼麥、說唱、電子混音、AI 技術、等廣受青年歡迎的音樂風格與形式,進行音樂曲目的二次編創演繹。
3.參賽作品可以加入個人的表演設計、可以使用器樂等。
(四)評分標準
比賽將從內容表現力和舞臺效果兩個方面對選手表現評分。
1.內容表現
歌曲表現:音調準確,音準好,音高符合曲調,演唱形式多樣,樂感好。
情感表現:情感表達到位,具有較強的表現力和感染力。
歌手表現:能較好地展現歌手風貌,擁有鮮明的個人特色, 并受到大眾歡迎。
2.舞臺效果
表演設計:除歌曲演唱以外,鼓勵選手創新表演方式。
儀表形象:儀態端莊,舉止自然得體,形象符合歌曲內容, 精神風貌朝氣蓬勃。
舞臺氛圍:選手現場氣氛駕馭能力強,觀眾反響熱烈。
(五)獎項設置
1.系部推優賽設“最佳人氣”獎(前10名)。
2.學院選拔賽設“最佳歌手”獎(前10名)、“十佳校園歌手”獎(前5名)。
3.展演期間依據團總支組織情況設優秀組織獎。
4.學院團委依據獲獎名次頒發榮譽證書、紀念品。